来源:开云体育官网登录入口 发表日期:2025-05-08 01:54:41 浏览次数:1
“大农业”高频率出现在中体现了农业发展思路的变化。大农业是由农业生产支持、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加工和制造、农产品及其制成品流通、休闲观光及餐饮服务等五大板块构成的大农业产业体系。这些板块彼此耦合并随着经济发展而不断成长发育。在基于美国农业部统计方法对美国、日本和中国大农业变动趋势做测算和观察后发现,美国大农业内部产业体系已经高度成熟,日本大农业仍在产业体系高度化进程中,中国大农业就业结构严重滞后于产值结构。从上述测算和观察结果中可以总结大农业发展规律:一是大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二是大农业内部也存在产业体系高度化。三是大农业内部就业结构转换往往滞后于产值结构。四是大农业内部产业体系趋同的倾向并不明显。
“大农业”一词高频率出现在中,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体现了中央关于农业发展思路的变化。能预见,怎么样发展大农业将成为未来一段时期农业政策和相关研究的重要议题。事实上,国家近几年已经意识到了从大农业视角出发看待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意义。2020年12月,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20)》,开始对农业生产、加工、物流、营销、服务等全产业链实现的价值进行统计。2021年5月,《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进一步明白准确地提出要“加快培育发展农业全产业链。该文件指出:“农业全产业链是农业研发、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品牌、体验、消费、服务等环节和主体紧密关联、有效衔接、耦合配套、协同发展的有机整体。”从国家部委的相关表述来看,可以说“农业及相关产业”“农业全产业链”与“大农业”在某一种意义上是同义词。
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农业的功能被重点定位于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方面,但随着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短缺问题逐渐得到解决,和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日渐增长,农业的多样性功能凸显。现阶段树立大农业观,不仅有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稳定重要农产品供给,还能有力地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和满足人民日渐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1]同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支撑高水平发展的统计指标核算体系”“加强产业活动单位统计基本的建设”。充分借鉴国外经验,从大农业概念入手加强完善农业产业统计核算的方法,无疑也能为推动农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支撑。为此,本文综合农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和产业经济学等学科的相关理论,尝试在国内外研究基础上廓清大农业的基本含义,以此构建大农业构成板块和关联模型,进而对美国、日本和中国等国家的大农业变动趋势做测算和观察,最后总结大农业的发展规律,希望能为中国大农业研究做一点微小的工作。
一般认为,狭义的农业仅仅指种植业,而广义的农业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即农林牧渔业。当前,对“大农业”基本含义的阐释大多基于广义的农业概念。然而,过去学者们在不同意义上使用了“大农业”一词,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造成了进一步研究和应用的困难。因此,厘定大农业的概念是首先要做的工作。
从已有的文献来看,学者们主要在三种彼此联系但差异巨大的意义上使用着“大农业”一词。
第一种是从生态学方面出发对大农业概念进行界定的。中国工程院院士任继周给出了大农业系统概念。他认为,大农业系统是“通常意义的农林牧业的总称,实质上是自然ECO经人为干预而农业化所生成的农业ECO”。[2]他从生态学方面出发,将大农业系统分为了“前植物生产层”“植物生产层”“动物生产层”“外生物生产层”四个“农业子系统”。这一理解包含了广义上的农业概念,然而未能延伸到与农业的相关产业。文传甲在分析三峡库区“大农业”所处的自然环境时,对大农业概念的运用也是建立在任继周的研究基础上的。[3]温铁军认为,农业安全应该是大农业的安全,即生态环境安全来统领数量安全和质量安全。[4]相类似的,周立提出了“大农业奠定大安全之基”,[5]也是从这个意义上来使用的。
第二种是从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角度赋予“大农业”一词内含的。这种用法突出强调与小规模农业生产经营特别是“小农经济”相对应的规模化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由于关于农业生产经营是否应该规模化的问题讨论由来已久,因而这种与小农经济相对应的大农业概念使用得非常普遍。徐正林等考察了近代英国“大农业”体制,提出所谓大农业体制是指集中组织生产和经营的大型雇工农场体制。[6]何秀荣明白准确地提出,要把农场规模扩大到具有农场经济可持续性的底线上才能解决农业固有难题,而“工商业利润逐渐下降,大农业的可投资性渐渐提高”。[7]孙新华指出中国小农户“小而散”的固有属性很难规模化,农业规模经营“在某一些程度上类似于马克思在一百多年前所观察和批判的英国资本主义大农业发展道路”。[8]宁夏认为:“‘大农业’是相对于传统的、大多分布在在耕地经营的、单一的、平面的‘小农业’而言的。”[9]
第三种是将大农业从包含了农林牧渔业的广义农业概念延伸到了与农业相关其他产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就“提倡因地制宜发展包括农、林、牧、副、渔在内多种经营的大农业”。[10]显然,此时使用的“大农业”是广义农业概念。到了1984年,两院院士钱学森明白准确地提出了作为“农业型知识密集产业”的“大农业”概念。他认为,应该把一切有关的现代技术运用到包括了农业、林业、草业、海业和沙业的大农业中来,同时以市场为导向,组成农工贸一条龙的“综合生产体系”。[11]钱学森还将现代生物科学革命与农业的结合称为“第六次产业革命”的主战场。[12]这一理解与今天中央提出的“大农业”概念非常接近。事实上,在担任宁德地委书记时,就使用了“大农业”的概念。他指出,闽东地区之所以穷,在于“小农经济一统天下”,强调必须“把农业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走一条发展大农业的路子”。[13]这里所说的“大农业”不仅包括农林牧渔业,还包括农业加工、销售等相关产业。[14]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要“树立大农业观”,[15]强调要以发展现代化大农业为主攻方向,[16]与之前的表述是一脉相承的。
自2023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来,已有不少学者对大农业概念进行了界定。这些界定大多是基于第三种理解的。辛翔飞认为大农业不仅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林业和渔业生产,也包括产前产中产后的农业科学技术研发与转化、良种繁育与推广、农资供应与流通、农机制造与销售,以及农产品储藏、加工、流通、营销等,还包括新兴的生态、文旅、康养产业等。[17]魏后凯等认为,大农业不局限于种植业,是包括农林牧渔业及其紧密联系的相关产业的有机整体。[18]沿着上述学者的界定,本研究提出,所谓大农业是指以农林牧渔业为中心的,由与其联系密切的农业生产支持、农产品加工和制造、农产品及其制成品流通、休闲观光及餐饮服务等上下游产业板块共同构成的大农业产业体系。
由于以往国内学术界对“大农业”一词的用法不一,且“大农业”在官方文献中出现的时间较晚,因此以“大农业”为主题词并在农业及其相关产业的意义上加以运用的学术研究并不多见。不过,这方面研究并非没有。从概念所指来看,“农业全产业链”与“大农业”非常相近,因而以往的研究更多是以“农业全产业链”为主题词开展的。这些研究主要侧重于农业全产业链布局、战略和运作模式,[19]或者是新技术变革,比如“互联网+”、大数据等如何融入农业全产业链方面的研究。此外,由于要对农业及其相关产业(农业全产业链)的数据来进行统计和测算的难度大,[20]而官方正式的统计于2020年才开始,所以国内专门对大农业进行数据分析的研究也比较少。
国外虽然没有直接用“大农业”的提法,但在其漫长的学术史发展过程中,与本研究所界定的“大农业”的内涵基本一致的“食品和纤维产业”“农业及其相关产业”早已取代了狭义或广义的农业,成为农业经济学教科书的主题。美国著名农业经济学家刘易斯·塞西尔·格雷写于1921的《农业经济学导论》主题内容是农场的经营,但也记录了农业生产、农机具购买、农产品营销等信息。到了20世纪70年代,国外经典的农业经济学教科书虽然开始用现代经济理论从宏观层面探讨资源、土地、劳动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对农业经济的影响,基本搭建了后来的农业经济学教科书框架,但大农业还未成为主题。20世纪90年代以来,粮食安全、农业综合经营体等主题逐渐进入教科书。[21]后来,J.B.Penson等学者在美国高校普遍的使用的《农业经济学导论》中明确定义,农业经济学是一项关于生产者、消费者和社会如何利用稀缺的自然资源生产、加工、营销和消费食物和纤维产品的应用社会科学。[22]他们指出,农业部门就是食品和纤维产业,这是一个“从农场到餐桌”的体系,包括了农资供应等支持农业生产、食品及其相关这类的产品加工和制造、流通以及分销等所有经济活动,即农业及其相关产业。能够准确的看出,他们说的“食品和纤维产业”“农业及其相关产业”与“大农业”内涵别无二致。(1)
大农业成为国外农业经济学教科书的主题,与学者们长期以来的探索分不开。美国作为世界上顶尖的农业强国,其农业发展具有典型性和前沿性。这使得美国相关学者和部门很早就意识到要从大农业的视角去理解农业。早在1957年,Davis等学者首先使用了投入—产出法这一方法,把农业综合经营体向国内外消费的人提供的食品、制衣、鞋子和烟草作为农业部门对国民经济的贡献进行了测算。[23]后来,美国农业部基于他们的方法,自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以来连续发布了大农业的经济指标,包括农业及相关产业的增加值和大农业吸纳的就业人数,并在随后的时间里不断加以改进。[24]在这一些数据基础上,相关学者就大农业内部各产业的关联,[25]大农业与贸易、能源和金融的关联,[26]大农业对贫困治理的作用,[27]和技术进步对大农业的影响等等方面做了研究。[28]目前,国外关于大农业的研究方兴未艾,研究方法从定性分析转变为定量分析,研究对象从美国转向世界其他几个国家和地区。
总的来说,当前国内关于大农业的相关研究与国外还有一定差距。但“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国外在大农业的基础理论、分析方法和实证结论等方面的研究取得的成果为国内大农业研究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并为中国农业政策制定带来了重要的启示。
如前所述,“大农业”囊括了农业及其相关产业,同美国教科书中定义的“食品和纤维产业”、农业综合经营体的内容基本一致。在中国,为了突出农业及其关联产业之间的联系,农业全产业链这一词常常被使用。显而易见地是,大农业的内含是十分丰富的,可以从产品类型、产业类型和产业链等多个角度来分析。从产品类型来看,大农业不仅有农林牧副渔业生产的未经加工的初级农产品,还包括初加工和深加工的产品,以及围绕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提供的服务;从产业类型来看,大农业包括农林牧渔业第一产业在内的,与之相关的第二、三产业的总和;从产业链来看,大农业可以以农产品生产为中心划分为产前、产中、产后三个环节。基于此,我们根据国内外关于大农业的研究,综合不同角度对大农业的理解,构建了大农业的构成板块及其关联模型,为后续的实证分析提供基础(见图1)。
本文从产品类型、产业类型和产业链三个角度构建的大农业的构成板块及其关联模型(见图1)。大农业可分为农业生产支持、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加工和制造、农产品及其制成品流通、休闲观光及餐饮服务五大板块。其中,农产品生产是整个大农业的中心。判断某一产业板块是否属于大农业产业体系的标准,是看该产业板块与农产品生产(农林牧渔业)板块这个中心是否有直接联系。例如,棉麻类天然纤维的加工主要从棉花和亚麻等植物中提取纤维,经过晒干、机器脱粒、压制、纺织成线、染制等步骤最终制成纺织品,属于农产品加工和制造板块;由棉麻类天然纤维加工的成品如服装、被褥等的流通则不属于农产品及其制成品流通板块;拼多多、京东、中粮我买网等电子商务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涉农领域的生产经营主体提供了在网上完成农产品及其制成品的销售、购买和电子支付,属于农产品及其制成品流通板块(1);城市餐饮业是在城市中对食物进行现场烹饪、调制并出售给顾客供其现场消费的服务活动,属于休闲观光及餐饮服务板块;如果农产品加工和制造需要用到了更上游的非农生产资料,这些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则不属于大农业范畴。
大农业的产生并非是熊彼特所说的“毁灭性创新”的“横空出世”,其各个板块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彼此关联和成长的。以美国为例,在20世纪初,超过一半美国人生活在农村社区。大多数美国农场都从事着多样化的农产品生产,包括种植多种农作物和养殖各类动物物种。而农场的大部分工作依然由人力或者畜力来完成。这一时期,美国大农业还处于发育期,五大板块中农产品生产板块占据的分量最重。但1910到1920年代,一系列社会变革推动了农业工业化,拖拉机等农机具价格大大下降,生物和化学创新开始在农产品生产发挥了及其重要的作用,美国农场变得日益规模化、专业化,农产品商品化率明显提升。农业生产支持板块开始真正独立出来并快速地发展,农产品加工和制造业、农产品及其制成品流通板块不断壮大。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产业体系发生了深刻变化,私人服务部门占GDP比重大幅度上升。居民饮食消费结构也出现转型,从最初的以粗粮消费占主导的饮食结构转型到以蔬菜、水果、肉奶蛋等禽畜产品、水产品与加工食品等占主导的饮食结构。农产品加工和制造业板块发展迅速。到了20世纪80、90年代,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旅游农业开始从欧洲扩散至北美,[29]大农业最后一个板块休闲观光及餐饮服务在美国蒸蒸日上起来。
马克思说:“工业较发达的国家向工业较不发达的国家所显示的,只是后者未来的景象。”经济的发展实质是落后国家向发达国家趋同的过程。美国作为典型的现代化大农业国家,其大农业的构成板块及其关联变动为中国大农业发展提供了丰富经验事实;日本作为成功迈向发达经济体的后发国家,其农业要素禀赋与中国相类似(人口密度大,土地资源稀缺,资本和外汇不足),同时深受儒家文化影响,形成了东亚地区特有的农耕文明,是中国大农业发展最好的参照。基于此,这一部分将尝试收集和整理美国、日本和中国大农业的构成板块发展数据并进行测算,以此观察大农业变动趋势。
如前所述,Davis等学者首先使用“投入—产出”法对大农业进行了测算。[30]后来,美国农业部在1980年代连续发布了农业经济指数。[31]到了1998年,美国农业部发布了《食品和纤维系统:对美国和世界经济的贡献》的报告,再次对大农业的增加值和吸纳的就业人数分别占美国GDP比重和总就业比重进行了测算。2023年,美国农业部网站发布了这一数据的最新统计结果。由于美国有关数据测算是基于国民收入和产品账户(NIPA)的,因此测算的项目也因NIPA统计口径的变化导致的数据可获得性变化而增减。对比图1,美国农业部测算的数据对大农业的五大板块及其子项未能完全覆盖。从2023年提供的数据分析来看,美国农业部对大农业的增加值和吸纳就业的人数的统计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的数据组成:农产品生产板块的“农林牧渔业”;农产品加工和制造板块的“食品、饮料、烟草制造”,“纺织品生产,服装、皮革及相关这类的产品生产”;农产品及其制成品流通板块的“食品和饮料仓储”;观光及餐饮服务中的“餐饮服务”。显然,五大板块中的农业生产支持板块没有涉及,尽管美国NIPA中有农业生产工具制造的统计。与此同时,木制品、家具及相关这类的产品、纸张、橡胶等生产以及衣服及附属品零售等NIPA中有的项目也没有统计。
日本统计部门没有专门对大农业的数据来进行测算,但根据美国农业部的统计方法也可以整合出日本大农业的数据。比较特别的是,日本在NIPA中的制造类中统计了衣服及附属品生产。同时,尽管日本在产业上细分了与农产品及其制成品流通板块相关的纺织品、成衣及附属品、农畜及水产品以及餐饮的批发,和干货、服装及配饰、食品和饮料的零售,但只有他们的营业额而没有增加值——在可获得的NIPA数据中,仅能看到批发和零售各自的增加值,没有其细分产业的增加值。不过,日本的就业统计比较完善,包括批发和零售中与农产品及其制成品流通板块相关的产业的就业人数,为测算大农业就业情况提供了较好的基础。
相比于美国和日本,中国对各产业增加值的统计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较不够细致,影响了对大农业的计算。不过,国家统计局在2020年发布了《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20)》,专门对大农业(农业及其相关产业增加值)进行统计。这一统计的内容比美国更为细致,五大板块应该涉及的内容都统计了。特别是关于农林牧渔业的服务业及其他支持服务的增加比较全面值,内容有农资供应、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物流、科研和技术服务、培训和人力资源服务、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休闲观光和农业农村管理服务等等。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国家统计局可查阅的就业数据在多个年份缺少更为细致的产业分类,仅在几次经济普查中可以找到。
总的来说,对大农业的有关数据进行统计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在国际比较时,各国对本国产业的统计名目都有差别,许多非农产业中与农业相关的数据很难析出。即使美国作为典型的现代化大农业代表,其统计数据相对完善,但要从数据中析出与农业相关的某些数据非常困难的。为了更好地比较美国、日本和中国的大农业变动趋势,在综合考虑数据的可获得性和有关数据析出的难度后,本研究以美国农业部于2024年发布的农业及其相关产业增加值统计方法为基础,(1)收集和测算了美国、日本和中国用这一方法相对应的增加值和就业数据。
本研究中的美国有关数据主要来自于美国经济分析局(U.S.BEA),部分数据来源于美国农业部;日本有关数据来源于日本历史统计年鉴(1868-2002年),以及历年日本统计年鉴;中国相关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中国第三产业统计年鉴》以及《中国经济普查年鉴》。
其中,日本和中国在农产品及其制成品流通板块相关的产业细分上只有营业额。因此,我们根据这一营业额占批发和零售总营业额的比重,作为其占批发和零售的增加值的比重推算出农产品及其制成品流通板块相关的产业增加值。中国的就业数据分为按法人单位统计的从业人员数,以及按个体经营户数统计的从业人员数,前者对从事农产品及其制成品流通板块中的从业人员有细致的统计,但后者却没有。为此,我们以前者与农产品及其制成品流通板块相关的细分产业中的就业人数占按法人单位统计的从业人员数的比重,推算后者细分产业中的就业人数。
此外,本文重在测算大农业增加值占本国GDP的比重,以及大农业内部各板块增加值所占大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它们均为无量纲数,因此为便于测算,所统计的有关数据均为当年价格。
(1)美国、日本和中国大农业的构成板块增加值变动趋势。图2-4分别显示了不同年份美国、日本和中国大农业的构成板块增加值变动趋势。其中,农产品生产增加值即是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农产品加工和制造增加值是食品、饮料和烟草制造,以及纺织品生产,服装、皮革及相关这类的产品生产的增加值;农业服务增加值对应图1中的农产品及其制成品流通、休闲观光及餐饮服务两个板块的增加值,来源于与农业相关的批发和零售以及餐饮业增加值。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加工和制造、农业服务可以近似地理解为大农业的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图2-4的左纵轴显示的是农产品生产增加值和大农业增加值分别占GDP比重,右纵轴显示的是农产品生产增加值、农产品加工和制造增加值、农业服务增加值分别占大农业增加值的比重。
图2显示了1987-2022年美国大农业构成板块增加值变动趋势。能够正常的看到,1987年时美国大农业内部产业体系已经高度成熟。尽管美国农产品生产增加值仅占GDP的1.63%,但仍在下降,并在2000年左右下降到1%以下。随后该指数一直在1%的位置波动,到了2022年为1.05%。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大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并没有随着农产品生产增加值占比下降而下降,在长达36年时间里,一直在5%-6%左右徘徊。这充分说明,从大农业视角来看,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是不可撼动,即使像美国这样成熟的经济体也不例外。
从美国大农业构成板块来看,农产品生产增加值占大农业增加值比重显而易见地下降。该指数从1987年的26.65%下降到了1998年的18.07%,随后形成震荡走势:2019年为观察期最低点,为14.46%,到了2022年,又回到了19.07%的水平。整个观察期农产品生产增加值占大农业增加值比重下降了7.58个百分点。同时,农产品加工和制造业增加值占大农业增加值也在下降,且幅度更大。1987年,该指数为45.30%,随后震荡下行,到了2022年仅为23.93%。与前面两者相对应的,是农业服务增加值占比的大幅度提升。1987年,该指数仅为28.09%,随后缓慢上升至1996年的31.82%;1997年出现大幅度跃升,一下子提高到44.70%,并且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到了2022年,该指数达到56.99%的水平。
图3显示了1980-2002年日本大农业构成板块增加值变动趋势。1980年时日本已经是一个发达经济体了,其农产品生产增加值仅占GDP的3.84%。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一指数不断下降,到了2002年仅为1.43%。1980年,日本的大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14.33%,并在后来的观察期内不断下行,到2002年为8.78%。无论从日本农产品生产增加值占比还是大农业增加值占比来看,日本的大农业内部产业体系相对于美国来说稍显落后,应该尚在演化中。不过,从趋势来看,日本的大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极有可能随着农产品生产增加值比重的下降而降低,并最终稳定在某个水平。
从日本大农业构成板块来看,农产品生产增加值占大农业增加值比重稳步下降,从1980年的26.80%下降到1997年的16.82%,下降了仅10个百分点。此后,该指数就在16%左右徘徊,2002年为16.23%,与美国1998年以后的水平相当。农产品加工和制造增加值占大农业增加值比重从1980年的36.92%小幅提升至1986年的39.52%,随后出现下滑态势,但幅度不大,到了2002年回落至36.72%。与美国相类似的是,日本的农业服务增加值占大农业增加值比重也出现大幅度提升。1980年,该指数仅为36.28%,随后缓慢上升,到了1991年突破了40%。截止到2002年,农业服务增加值占大农业增加值比重为47.04%。在观察期内提高了10.76个百分点。
图4是2000-2021年中国大农业构成板块增加值变动趋势。2000年,中国农产品生产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14.90%。随着中国经济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这一比重迅速下降到2021年的7.57%。2000年,大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9.70%,这说明当时中国GDP中有一半是农业及其相关产业创造的国民经济的产业体系比较初级。随后,大农业增加值占比一路下行,但下降速度缓慢。到2016年下降到38.17%。17年时间下降了11.53个百分点。不过,近年来下降速度加快,到2021年为30.14%,短短5年下降了8.03个百分点。美国、日本的农产品生产增加值占大农业增加值比重都稳定在16%左右,如果发达国家经验可靠,中国大农业增加值占比还有下降空间。
从中国大农业构成板块来看,农产品生产增加值占大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先由2000年的29.99%上升到2002年的32.61%,随后开始下行至2015年的21.47%的谷底。从2016年开始又有回升的迹象,到2021年为25.12%,总体呈现出U型曲线走势。中国这一指数与日本1981年水平相当。结合美国和日本经验,中国农产品生产增加值占大农业增加值的比重目前还处于一个很高的位置,未来应会促进下降。
2000年,中国农产品加工和制造增加值占大农业增加值的比重高达63.69%,其占GDP的比重也有31.65%。而这一比重在后来的10年时间里不降反升,到了2010年农产品加工和制造增加值占大农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71.28%的波峰。该指数2010年以后才出现下滑,到2021年为66.29%。与美国和日本相同的是,中国农业服务增加值占大农业增加值在观察期内长期处在上升态势,但上升幅度过于缓慢。2000年该指数仅为6.32%,然而22年时间里该指数只上升了2.28个百分点,到了2021年为8.60%。能预见,中国农产品加工和制造增加值占大农业增加值比重还会下滑,而农业服务增加值占大农业增加值比重仍然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2)美国、日本和中国大农业构成板块就业人员比较。图5、图7和图8分别显示了美国、日本和中国大农业构成板块的就业变动情况。图5、图7和图8中的各个板块与图2-4的各个板块相对应。由于美国大农业内部就业结构成熟得很早,因此我们重点分析其近几年的变动情况。同时,受数据的可获得性限制,我们选取了日本和中国典型年份作对比分析。
图5显示了2015-2022年美国大农业构成板块就业变动趋势。在观察的8年时间里,美国农产品生产就业人数占全国总就业人数的比重(第一产业就业占比)和大农业就业人数占全国总就业人数的比重有轻微下降,分别从2015年的1.48%和11.39%,下降至2022年的1.30%和10.99%。而美国大农业内部构成板块就业占比则很稳定,农产品生产就业人数、农产品加工和制造就业人数、农业服务就业人数占大农业就业人数的比重分别在12%、14%、74%水平上轻微波动。这一情况说明,美国大农业就业结构已经很成熟。
从图6能够正常的看到,2022年美国大农业细分产业中,休闲观光及餐饮服务就业人数最多,占大农业就业人数的57.21%;食品和饮料仓储就业人数次之,占比为16.89%;食品、饮料和烟草制造就业人数为11.98%,是农产品加工和制造板块中就业人数最多的;由于纺织业和服装制造业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美国并没有比较优势,因此其占比均非常小。
图7显示了1981-2001年间主要年份的日本大农业构成板块就业情况。随着产业体系高度化,日本农产品生产就业人数占全国总就业人数比重持续下降,从1981年的24.44%下降到2001年的11.52%。这一下降趋势与其第一产业产值比重下降趋势基本一致——1981-2001年,日本农产品生产增加值比重从3.70%下降到了1.44%。产值比重与就业比重的比值可以反映出该产业的相对劳动生产率,而日本第一产业相对劳动生产率从0.15下降到0.12,下降幅度达到20%。这一情况说明日本的第一产业就业结构严重滞后于产值结构变化。
从图7能够正常的看到,日本大农业就业人数占比变化趋势与第一产业就业占比变化基本平行。日本大农业就业人数占比从1981年的45.78%下降到2001年的31.64%。由于日本大农业增加值占比下降幅度比较小,所以从大农业视角来看,日本的大农业内部就业结构滞后于产业体系问题要轻一些。这使得观察期内大农业相对劳动生产率降幅很小。1981年,日本大农业相对劳动生产率为0.31,到了2001年该指数为0.28,降幅不到10%。(1)
从大农业构成板块就业占比来看,1981年日本农产品生产就业人数占比最高,超过了50%,随后逐步下降,但到了2001年仍有35.10%;农产品加工和制造业就业人数占比先小幅上升后回落,在2001年回到了12.01%的水平;农业服务就业人数占比从34.95%上升到52.89%,呈现快速上升的态势。
图8显示了2004-2018年间主要年份的中国大农业构成板块就业情况。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快速的提升,就业结构也随着产值结构急遽变化而改变。不过,与东亚大部分国家类似,中国的就业结构也滞后于产值结构变化。2004年,中国农产品生产就业人数(第一产业就业占比)高达47.14%,而同时期农产品生产增加值比重为13.23%;到了2018年,前者下降到了26.11%,后者下降到了7.53%,降幅分别为21.03个百分点和5.7个百分点。这使得中国第一产业相对劳动生产率保持在了0.28的水平,高于日本2001年的0.13。但从大农业视角来看,中国大农业就业人数占比下降幅度小于第一产业就业占比下降幅度。2004年,中国大农业就业人数占全国总就业人数的比重为51.17%,到了2018年下降为36.46%,降幅为14.71个百分点。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大农业相对劳动生产率不降反升,从2004年的0.86上升到了2018年的0.88。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从大农业视角来看,中国农业与非农业劳动生产率差距似乎并不算大。中国大农业相对劳动生产率不降反升主要是由大农业板块内的农产品加工和制造业驱动的。从图4能够正常的看到,农产品加工和制造业的发展增加值占大农业增加值比重在观察期内保持在65%以上,且在2009-2016年上升到70%以上的水平。而同期农产品生产增加值占大农业增加值比重却逐年下滑,从2001年的31.65%下滑到了2021年的25.12%的水平。这反映出食品、饮料和烟草制造等轻工业仍然在大农业乃至国民经济中占据着重要位置。
从大农业构成板块的就业情况去看,中国农产品生产就业人数占比非常高。2004年农产品生产就业人数占比高达92.12%,到了2018年下降到了71.61%,仍高于1981年的日本20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农产品加工和制造业就业人数占比出现了先上升后下降的态势,但2018年仅比2004年高出3.32个百分点。相较于美国和日本,中国农产品加工和制造业就业人数占比是偏低的。农业服务就业人数占比在观察期内大幅度的提高,从2004年的2.02%上升到了2018年的19.21%,但远远小于美国和日本。
对比大农业构成板块的增加值占比和就业人数占比,不难发现大农业构成板块内的劳动生产率差距是十分巨大的。在大农业视角下未能显现的农业与非农业劳动生产率差距,在大农业构成板块的比较中得以凸显。2004年,占比高达92.12%的农产品生产就业人员,仅创造了占比29.79%的增加值;而占比仅为5.86%的农产品加工和制造业就业人员却创造了占比高达62.98%的增加值。这说明大农业内部就业结构严重滞后于产值结构。还有一个需要我们来关注的点是,农业服务的就业吸纳能力很强。从2004-2018年,农业服务业增加值占比从7.23%上升到了8.90%,仅提升了1.67个百分点,但其就业占比却提升了17.19个百分点。全力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都市农业等大农业第三产业在中国大有可为。
大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将随着经济发展而不断发育。在这一进程中,构成大农业的各个板块持续壮大,且彼此之间的耦合关系将明显地增强,大农业与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联系也日益紧密,最终形成大农业内外部的良性运转。从前面对美国、日本和中国大农业变动趋势的观察中不难发现,大农业的发展无疑展示出了某些规律性特征。
规律一:大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一般认为,农业对经济发展有着食品贡献、原料贡献、市场贡献、要素贡献和外汇贡献等五大贡献。因此,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但是,国民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会出现由第一产业占优势比重逐渐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占优势比重变动,即产业体系高度化。根据发达国家经验,第一产业无论产值比重还是就业比重都将急遽下降,像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两个比重均只有1%左右。这似乎意味着,尽管农业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但其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量却日益缩小以致微乎其微。然而,大农业视角向我们展示了截然不同的画面:农业不单单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依然是举足轻重的。
以作为现代化大农业代表的美国为例,从GDP的比重来看,尽管其第一产业增加值比重在1%左右,但其大农业增加值比重一直在5%-6%左右。如果将大农业作为独立的产业部门,它是美国经济中最大的部门之一。[32]对于成功实现对发达国家追赶的日本而言,其大农业增加值比重在8%左右下降速度趋缓,预计可能向美国趋同。而作为后发国家的中国,到了2021年大农业增加值比重仍然高达30%。从就业比重来看,美国大农业就业人数比重趋于稳定,但也有10%;而日本、中国的大农业就业人数比重虽然在年年在下降,但在观察期末依然在30%以上的水平。尤其是在中国,2018年大约有2.72亿人在从事大农业,真正是“百万槽工,衣食所系”。所以,“农业基础地位任何一个时间里都不可以忽视和削弱”,[33]从这个方面可以更为深刻地理解。
规律二:大农业内部也存在产业体系高度化。如图1所示,大农业构成板块可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第一产业是农产品生产板块,第二产业是农产品加工和制造板块,第三产业包括农产品及其制成品流通板块、休闲观光及餐饮服务板块和农业生产支持板块。随着经济发展,大农业内部也会呈现出由第一产业占优势比重逐渐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占优势比重变动。
具体而言,大农业第一产业占比会持续下降,第二产业占比则也许会出现先上升再下降的倒“U”型特征,第三产业占比则会持续上升。尽管美国已经是成熟的经济体了,但大农业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大农业增加值比重自1987年以来仍然在下降,最终在1998年以后基本稳定在15%-20%区间。与此同时,美国大农业第二产业增加值占比则先从1987年的45.30%略微上升到1995年的46.07%后,又迅速下降到2022年的23.93%。美国大农业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则一路高歌猛进,从1987年的28.09%上升到2022年的56.99%。
与之相类似的,日本大农业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大农业增加值比重自1980年以来也一直下降,23年的时间里下降了10个百分点,最后基本稳定在16%左右。日本大农业第三产业增加值则自1980年以来上升了10个百分点。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日本大农业第二产业增加值占比一直稳定在36%-39%的区间,这说明日本有着强大的农产品加工和制造业。这也与日本食品以其优异的产品质量和食材口感受到全球各国青睐的事实相符。
中国作为经济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的后发国家,其大农业产业体系高度化更明显。中国大农业第一产业增加值占比也是持续下降,从2000年的29.99%下降到2021年的25.12%。同期大农业第二产业增加值占比则先从2000年的63.69%上升到2010年的71.28%,随后慢慢的出现下降,到2021年为66.29%。跟美国、日本类似,中国大农业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不断的提高但幅度比较小,从2000年的6.32%上升到了2021年的8.60%。能预见的是,未来中国大农业会出现第一、二产业增加值占比继续下降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快速上升的情景。
规律三:大农业内部就业结构转换往往滞后于产值结构。根据发展经济学经典的就业结构转换滞后理论,即由于在发展过程中第二产业产值在国民经济中占比非常高,而该产业吸纳的就业人数又相比来说较低,同时工业品价格相对于农产品价格也偏高,进而造成就业结构转换往往要滞后于产值结构。这一理论同样适用于大农业的发展。
日本存在较为严重的大农业内部就业结构转换滞后于产值结构的问题。1981年,日本大农业三次产业的产值结构为25.86∶37.74∶36.40,而同期大农业三次产业的就业结构为52.07∶12.98∶34.95,日本大农业三次产业的相对劳动生产率之比为0.50∶2.90∶1.04。显然,日本大农业第二产业劳动生产率明显高于其第一产业。随着经济发展,日本大农业内部就业结构转换滞后的状况并未得到一定的改善。到了2001年,日本大农业三次产业的产值结构和就业结构分别为16.23∶36.72∶47.04和35.10∶12.01∶52.89,这时日本大农业三次产业的相对劳动生产率之比为0.46∶3.05∶0.89。这一方面可能与日本强势农协保护小农的政策有关,使得大量劳动力仍然停留在大农业第一产业;另一方面也可能与日本较强的食品制造业有关。
中国大农业内部就业结构转换滞后于产值结构问题比日本更为严重。2004年,中国大农业三次产业的产值结构和就业结构分别为29.79∶62.98∶7.23和92.12∶5.86∶2.02,其相对劳动生产率之比为0.32∶10.75∶3.58。不过,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中国这一状况得到了某些特定的程度的改善。到了2018年,中国大农业三次产业的产值结构和就业结构分别为22.87∶68.24∶8.90和71.61∶9.18∶19.21,其相对劳动生产率之比为0.32∶7.43∶0.46。中国大农业第一产业相对劳动生产率要低于日本,说明大量劳动力未能从第一产业及时转移,这与中国的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对劳动力束缚有关。美国大农业内部产业体系已经很成熟,基本不存在就业结构转换滞后于产值结构的问题。以2021年为例,美国大农业三次产业的产值结构为17.75∶26.15∶56.11,大农业三次产业的就业结构为11.78∶14.12∶74.10,其相对劳动生产率之比为1.50∶1.85∶0.75。相较于美国,日本和中国的大农业内部的产业体系滞后,这应是政策发力的方向。
规律四:大农业内部产业体系趋同的倾向并不明显。产业趋同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产业在组成类型、数量比例、空间分布、关联方式等方面的演进变化逐渐趋于一致的现象。产业体系趋同强调不同国家或地区产业体系差异的缩小。大农业内部产业体系趋同是指不同国家或地区大农业内部三次产业比重趋于一致。然而,通过本研究的分析不难发现,尽管各国大农业内部存在产业体系高度化现象,但并不代表大农业内部三次产业所占的比重会趋于一致。这是因为,趋同现象有着复杂的机制,而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和农业自身的弱质性又使得农业部门成为各国政府干预最多的部门,一些机制发挥作用的市场环境遭到扭曲(例如农业生产要素配置不完全由自身要素禀赋结构决定)。
美国农业自然条件得天独厚,其粮食产量占世界的五分之一。未解决粮食过剩问题,美国于1954年出台了PL480法案,旨在处理剩余农产品。(1)在这一法案助推下,大量美国农产品以低廉价格先后出口到了欧洲、日本以及新兴工业化国家。这一情况使得美国大农业第三产业中的农产品及其制成品流通占比长期保持在15%-17%的区间(见图6),而在中国这一比重仅在2%-3%左右。日本食品制造业在国际国内有很强的优势,尽管相对于美国和中国来说其体量不大,但却在1980-2002年使日本大农业第二产业增加值占比保持在36%-39%的区间。中国由于受土地制度、户籍制度等制度的影响,农户数量长期居高不下,大量劳动力仍集中在第一产业。于是,中国大农业第一产业就业人数占大农业就业人数比重在2018年仍然高达71.16%。同时,中国是人口大国,粮食安全是“国之大事”,确保粮食安全始终是中国农业的第一个任务,这使得中国大农业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大农业增加值比重从始至终保持在25%-30%的水平。需要再次强调的是,中国大农业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一直未超过10%,这又与中国服务业长期发展不足密切相关。
原标题:大农业的基本概念、变动趋势及发展规律研究——基于美国、日本和中国的比较
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核心—边缘’结构影响下中国农业要素禀赋结构空间演化机制及优化策略”(编号:2024T170621) 成都理工大学2024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新质生产力赋能农业高水平发展的难点和路径研究”(编号:YJ2024-ZD00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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